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落实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财政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385 号)的要求,我局以《关于组织申报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编号:20200249) 组织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奖励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由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工信局初审后上报,经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现场核查,报备省工信厅等程序,现拟对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期7天,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8月21日—8月27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电子邮箱:stgxjc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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