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558号)、《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汕头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编号20200373)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县推荐、专家评审答辩、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对符合入库要求的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名单及排名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862771。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3楼,邮编:515041。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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