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110号)精神,现定于8月3日至8月7日发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205.7283万元,每天9:00-16:30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优先资格及申领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请已申领本批次服务券的企业在30个自然日内(即9月6日前)下单并上传服务合同,未下单且未上传合同的服务券将被系统自动收回。已上传合同的企业需在9月21日前支付服务券,否则系统将自动收回并计入当年申领额度。未用完的服务券请主动退回(最晚可手动退券时间为9月7日),主动退券的不计入当年已申领额度。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肖冰,联系电话:88987123。服务券QQ企业群:782683183。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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