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精神,我局于2020年5月21日下发了《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编号:20200306)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各区工信部门初审,共推荐73家企业申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我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73家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要件齐全,符合申报要求。据此,我局拟对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等73家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对省下达的1382万元参照省贴息标准,按比例给予贷款贴息(具体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贴息金额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8日。
联系部门: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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