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题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专题申报具体见附件3(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工作指引)。
2.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采取竞争性评审,事后奖补方式实施: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 4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二)支持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
针对我市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智能化转型等难点痛点,采取“政府政策+龙头企业(智能制造供应商或公共服务平台)+融资担保+产业链中小企业”的模式,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智能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促进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基于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等融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详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入库摸查与验收
请各区县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摸查统计,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附件1)送市工信局。项目未验收的应按规定提交材料、及时组织验收。
2.项目申报与审核
请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工作指引要求组织项目入库申报,严格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负责。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推荐上报文件一式2份报市工信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5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及项目入库情况表和上报推荐文件一式2份,送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jcxk@126.com)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