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经发局,金平区、潮南区工信局: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197 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关于上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报告》(汕工信〔2019〕281号)项目入库情况,经有关程序,确定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入库项目予以扶持,扶持补助资金共2696.68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相关区工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计划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财政局。
附件1: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资金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