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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告
  • 2020-01-07 11:21:1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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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重要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力量,共同推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经研究,拟建立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相关行业专家: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关领域从业5年以上;

      3.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征集采取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主要通过局业务科室和驻汕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市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自荐主要通过公告方式,由个人根据自己业务专业,对照条件自我报名。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管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交寄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复印件),发送邮箱:stgxjzjk@163.com。

      (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局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我局将纳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是为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及政策规划、咨询论证、调查研究等工作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实行专家使用评价制度。专家抽取使用后,我局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评价等情况,我局将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四)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至2月3日。对此后申请入库的专家,我局将定期开展审核入库相关工作。

      材料邮寄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规与财审科。

      联系人:吴昭远、谢海虹。

      联系电话:88992012。

      附件: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管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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