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1+1+9”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加快构建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工艺玩具,大健康的“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汕头市委、市政府计划从2022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4亿元实施“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为更好地吸收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建议,用足用好财政专项资金,使“培育计划”的编制既符合汕头实际,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动加快“迎头赶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培育计划”编制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诚邀社会各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围绕选择“200+N”家优质企业为试点,支持增资扩产、技改创新、品牌创建、兼并重组等,实现规模与效益倍增;以“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为重点,支持集群发展促进机构、重大项目建设、产融合作、产教合作和产业链协同创新等,实现产业规模层级跃升;加快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推进“工改工”、标准厂房建设使用、村镇集聚地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初步拟从以下三大方面18项内容开展:
(一)实施“百亿企业”培育计划
1.保障企业增资扩产用地空间。拟对试点企业确有新增用地需求且确保项目建设投产的,统筹每年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解决试点企业发展需求。
2.鼓励企业“零用地倍增”。拟支持试点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提高厂区容积率,扩建自用生产、研发、仓储场所,按扩建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
3.探索配套设立培育计划发展基金。探索以“1+N”模式(一只母基金,多只子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和资源以直投、跟投的方式,参与试点企业重大项目或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4.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拟对有效期内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对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拟对兼并重组后企业总部在我市的试点企业,实施印花税补助、贷款贴息资助和中介费用补助等扶持措施。
6.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拟对试点企业未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7.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拟按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给予适当补助;对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资助。
8.鼓励引进留住骨干人才。拟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二)实施“千亿产业”培育计划
9.支持建立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拟对能发挥机构作用,促进集群内企业交流合作,规范集群企业市场行为,增强集群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提高集群对外交流与宣传水平,推动集群整体效率提升的促进机构,按其建设内容给予适当奖补。
10.深入推进产融合作。拟结合重点发展产业的特点,打造特色金融解决方案,开展供应链融资奖励、融资租赁贴息补助、科技金融产业贷款贴息对企业进行资助。
11.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拟对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建立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或工业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和产业集群试点项目给予资助。
12.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拟对列入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用、融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
13.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奖励。拟2021年1月1日后新开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重大制造业投资项目给予奖励。
14.支持产教合作。拟对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开展校企合作、教学科研等给予补助。
(三)支持园区集聚倍增发展
15.加快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拟对大型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16.推进“工改工”。拟支持“工改工”建设用地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对村镇工业集聚区“工改工”项目入驻企业给予补助;对集中连片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工改工”所属镇街(园区)给予奖励。
17.支持园区集聚倍增。拟对完成约定集聚考核任务、引进试点企业年产值规模实现突破的园区运营机构予以奖励。拟订实施《工业企业搬迁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暂行)办法》(暂定名),相关奖补资金纳入本政策范围。
18.推进园区空间优化整合。拟对推进园区土地连片收储给予年度用地指标奖励;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后按规定申请认定省产业园或就近纳入省产业园管理。
三、征集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汕头工信”,在“互动交流”栏目下“培育计划公告”专题中提交意见建议。
(二)门户网站:登录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网上调查”栏目下“公开征集汕头市‘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培育计划意见建议”中,提交意见建议。(相关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hdjlpt/yjzj/answer/19403)
(三)电子邮箱: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科邮箱stgxjzh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汕头市‘培育计划’意见建议”。
(四)信件:来信邮寄到“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科”,邮政编码:515041,信封注明“汕头市‘培育计划’意见建议”。
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建言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认真进行整理和研究,在编制“培育计划”时参考吸纳。感谢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