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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22-04-07 15:29:3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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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省市的部署,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汕头市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了《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汕工信〔2022〕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6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4月5日止。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我市在建设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模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成效明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具有实质意义。

      为此,在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管理办法2021年9月25日修订出台后,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汕头市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重新制订《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说明

      《管理办法》分七章二十三条,其中:

      第一章共五条,明确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目的、意义、功能作用;

      第二章共四条,明确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条件、认定程序等主要程序要求;

      第三章共四条,明确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的要求和程序;

      第四章共三条,明确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企业变更、终止、撤销事项的管理;

      第五章共一条,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激励政策;

      第六章共三条,明确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监督管理要求;

      第七章共三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后续管理要求。

      三、认定条件、考核评价、扶持奖励和变更终止撤销

      认定条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管理办法》第二章中明确认定的条件、认定程序等主要程序要求,主要有9个基本认定条件。

      考核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管理办法》第三章中明确评价的要求和程序,按通知时间报送评价材料、专家评价评分合格和符合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均为重点评价要素。

      扶持奖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标准,支持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变更终止撤销:《管理办法》第四章明确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企业变更、终止、撤销事项的管理。企业发生企业名称变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等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档。撤销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附件:汕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流程图.wps

      

      联系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联系电话:0754-88992011。


    相关稿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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