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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若干政策解读
  • 2019-10-28 16:00:49
  • 来源: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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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若干政策解读

    适用范围说明:

    新升规的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和月度新升规名单为依据。

    新注册落户汕头的企业以市市场监管局的发放的营业执照,及市税务局出具的应税收入和缴税额度证明为依据。

    第一条:实行三年奖励

    条款内容:对每家新升规工业企业三年共奖励40万元,具体如下:新升规当年省奖励20万元(以省政策为准),新升规后第一、第二年市对仍在库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

    政策解读:2019-2021年各年份工业企业新升规奖励标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问题:对于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省是否有给予奖励?

    解答:省有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家每年20万元;对于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1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省是否奖励及奖励标准以省政策为准。

    第二条:实行三年贷款贴息。

    条款内容:新升规当年省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标准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50%,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省政策为准);新升规后第一、第二年,市对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含)的企业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不超过利息总额的50%,每家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解读:2019-2021年各年份新升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标准如下表


    问题:“新升规”工业企业可在新升规当年度申报贷款贴息,还是下一年度申报?在什么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利息支出的符合申报贴息要求?

    解答:“新升规”工业企业在新升规后可按政策规定申报贷款贴息,具体申报贴息的时间范围以省、市申报指南为准。

    第三条:实行三年以奖代补。

    条款内容:从新升规后第一年起,参照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增量额度,连续三年分别由市、区(县)予以奖补。上述增量额度以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相对于基期(新升规当年)增加的部分为依据。

    政策解读:2019-2021年各年份新升规工业企业税收奖补标准如下表

    新升规后第一年:奖补额度(ΔT)=T1-T0

    新升规后第二年:奖补额度(ΔT)=T2-T0

    新升规后第三年:奖补额度(ΔT)=T3-T0



    问题:企业年度缴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市、区(县)分成部分怎么计算?

    解答

    增值税市、区(县)分成部分(TZ1)=企业缴交的增值税总额(TZ0*25%

    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部分(TS1=企业缴交的企业所得税总额(TS0*20%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部分=TZ1+TS1=TZ0*25%+TS0*20%

    (具体各项税费收入实际分成比例以财政部门相关标准为准)

    第四条:实行新注册工业企业奖励。

    条款内容:新注册工业企业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累计达2亿元(含)以上,且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两年累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市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奖励。

    政策解读:2019年至2021年在我市辖区内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在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累计达到2亿元(含)以上,同时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两年内累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我市一次性给予奖励500万元。

    问题 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怎么计算?

    解答: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的核算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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