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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各区县工信局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四、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七、各级工信部门均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八、各区县工信局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2023年认定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不参与复核的企业需提供相应说明,区县需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注明理由)。
九、各区县工信局应加大把关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提升推荐质量。
十、申请企业根据《企业纸质材料装订要求》(附件7)准备及装订申报材料,并提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填报,以便各级工信部门开展审核推荐工作。
十一、各区工信局请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5)、企业加盖公章,区县工信局加盖骑缝章的申请书纸质版和佐证材料合订本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我局服务建设与融资促进科,逾期不接收推荐。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邓东宇,联系电话:88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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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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