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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 2022-03-10 12:07:1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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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工信局,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该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共4个专题,共42项,合计安排专项资金1271万元(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题项目下达计划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

      对广东胜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按照《通知》中项目计划安排表确定的奖补对象及金额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合计给予贴息补助989万元。由市财政局下达至承担项目所在区,再由区拨付至用款单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二)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专题

      对我市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参照省补助标准,按比例给予补助,合计给予补助188万元。由市财政局下达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至用款单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三)支持2022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专题

      对汕头市2022年“创客广东”汕头地市赛入库主要承办单位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给予30万元赛事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至用款单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四)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专题

      对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和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按规定标准奖励金额为45万元和19万元,合计64万元。由市财政局下达至承担项目的所在区,再由区拨付至用款单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评审论证、实地核查等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xls

      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欧阳怡聪,电话:88992021)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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