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扎实推进《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建立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队伍。及时汇总中小微企业各种宏观指标数据,加强研判分析,为相关部门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依职责分别落实)
二、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建立本地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诉求实时对接平台,推广应用“汕金惠企通”小程序。搭建政银企对接机制,积极推动“政银保”等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融资产品。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积极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普惠金融功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省再担保机构、国家担保基金合作,将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依职责分别落实)
三、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最大限度允许使用原核准的名称、允许使用原住所的地址和原前置审批文件,升级期间允许保留原营业执照及牌匾。大力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落实《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若干政策》,提高企业升规积极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别落实)
四、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机制
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举办潮创大会,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着力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实施“政产研·智助强企”工程,免费为企业把脉问诊,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粤商通”“粤企政策通”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注册,利用平台智能推送功能获取惠企政策,反映企业诉求;推动涉企政策兑现服务上线“粤商通”,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站式综合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职责分别落实)
五、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修订《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尽快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动汕头知识产权中心验收并挂牌运营。加强中小企业著作权专题培训和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中小企业软件正版化。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积极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主动对接中小企业,倾听和解决企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诉求。(市版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依职责分别落实)
六、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
依托政企直通车、“12345”投诉举报热线和“粤商通”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等载体,畅通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渠道。持续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对因疫致贫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申请法律援助的,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建立免费为企业、商协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依职责分别落实)
七、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
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八、构建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定期举办企业家与市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打造我市协商民主特色品牌和政企协商机制重要平台。定期开展“中小微企业日”活动,健全“政企直通车”工作机制,完善市、县(区)两级领导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开展常态化暖企服务。定期开展“一季一谈”政企面对面活动,加强线上线下答疑解惑。建立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为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提供平台。(市政协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依职责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