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 > 业务工作 >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
          
        
                分享到:
            
  
 
        保税区经发局,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工信局:
为贯彻实施《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若干政策的通知》(汕府办〔2019〕46号),现将2021年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市级增量奖补)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121.1882万元,对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参照其2020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新升规当年的市级分成增量额度全额给予补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执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并设立专账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2021年汕头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市级增量奖补)项目计划安排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抄送:市财政局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2021-07-09 18:14:15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