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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汕头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广东汕头赛”的通知
  • 2021-06-30 10:40:5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

  • 市发改局、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团市委,各区(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全面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创客广东 绿色制造”汕头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本次汕头赛将重点围绕绿色制造,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立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同时挖掘本地创新潜力,助力本地新兴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 绿色制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7月
      地点:将根据需要安排后另行通知。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翁晓阳担任组委会主任,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李佳峰总工程师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大学创业学院、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团委、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大赛的复赛和决赛由汕头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等单位承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重点围绕“绿色制造”向全市征集项目。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与健康、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APP、5G、区块链的融合等)、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要求各区县积极动员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及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参赛。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地市赛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晚于7月2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时间:2021年6月底。
      各分赛场、各创新基地至少推荐3个以上优秀作品参加市复赛。
      (二)复赛
      时间:2021年7月上旬。
      由专家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挑选出企业组、创客组的优秀参赛项目进入市决赛。
      (三)决赛
      时间:2021年7月中旬。
      1.对于入围决赛的企业组、创客组创新项目进行现场赛。
      现场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组,选出金奖2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银奖4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名),铜奖6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3名)。
      2.金银铜奖项目直接入围参加2021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五届“创客广东”大赛。
      3.公示公告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在汕头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交由大赛组委会核实处理,对于经审查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创客团队,将取消获奖资格,且该名额不予增补。
      六、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决赛阶段成绩,将对于获奖企业或团队予以奖牌、荣誉证书、资金奖励。
      企业组设金奖1名,奖金2万元,银奖2名,奖金各1万元;铜奖3名,奖金各5000元;
      创客组设金奖1名,奖金2万元;银奖2名,奖金各1万元;铜奖3名,奖金各5000元;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5000元。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话:0754-89995019;
      联系人:蔡树楠18023238223;  陈旭佳18923988577;
      E-mail:stchuangke@126.com;
      F-大赛公众号:创客SWT。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4.2018-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高成长中小企业)名单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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