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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01-04 11:20:3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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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示范平台、示范基地: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通告〔2020〕68号),我市广东宏腾商务展览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汕头市贝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通过2020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复核;汕头市淘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认定为2020年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请各区县工信部门加强对省级示范平台、基地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共同推动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切

    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于每年7月底、次年1月底前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示范平台(基地)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附件:汕头市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名单.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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