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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110号)精神,现定于9月9日至9月11日发放第三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109.2405万元,每天9:00-16:30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优先资格及申领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已申领本批次服务券的企业请在30个自然日内(即10月11日前)下单并上传服务合同,未下单且未上传合同的服务券将被系统自动收回。已上传合同的企业需在10月13日前支付服务券,否则系统将自动收回并计入当年申领额度。请各中小微企业按需申领服务券,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操作并支付服务券。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肖冰,联系电话:88987123。服务券QQ企业群:782683183。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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