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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工信局,汕头供电局: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20〕4号)、《汕头市关于组织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户号核对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0〕32号)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2020〕49号)精神,现将汕头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项目计划(第二批)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42466839.26元,对汕头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东自动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471家企业共计2563个第一、第二类用电户号的3月份工业用电给予20%电费补贴(详见附件),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抄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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