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根据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8 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8〕36 号)、《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52号)以及《印发<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经信〔2018〕76号)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经信局推荐上报、项目初审、合规审查、专家评审以及实地核查等程序,拟对17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86277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附件:附表:汕头市2018年工业互联网行业标杆示范项目拟扶持项目列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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