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印发《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并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的范围为我市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和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两个类别。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建设要求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申报的项目须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进行数字化改造和申报项目入库。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12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函、《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附件: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pdf
附件中附件1: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中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7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电话:8686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