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42条,主要在营造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探索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市场、增强数字技术创新引领作用、鼓励先行先试、破除数据壁垒和孤岛效应等6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为进一步落实《条例》精神,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近日组织开展多场次《条例》宣贯活动。本次宣贯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将《条例》宣贯纳入汕头市惠企政策“面对面”宣讲系列活动内容赴各区县开展宣贯,邀请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巫晓伟律师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同时,制作《条例》宣传视频,在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并发动相关协会进行广泛宣传。此次宣贯活动反映热烈,受到企业相关人员的一致好评。
下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工作,进一步助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壮大,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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