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2020年汕头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持续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0〕218号)任务要求以及省市有关专财政项资金管理规定,经企业申报、项目属地工信部门推荐、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答辩和现场考察、项目入库、局财政专项资金委员会审核等程序,拟对6个项目(具体见附件)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862771。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3楼,邮编:515041。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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