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第8条“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区两级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的规定,现对我市拟补助的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拟补助单位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
联系部门:生产服务业科,电话:88992009
邮箱:stjxjhyk@126.com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
附件: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拟补助资金安排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拟补助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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