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拟申报的企业、园区应对照申报范围、条件、标准和要求,分类填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可在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下载),并按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请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水行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意见后,于2026年6月26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申请报告和推荐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 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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