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拟申报的企业应对照申报范围、条件,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申报书模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请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汇总表在平台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唐 能,电话:88992015;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 电话:8878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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