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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25-02-21 17:51:28
  • 来源: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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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鼓励本辖区符合《通知》申报条件且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的对应领域企业自愿申报规范条件企业。

      二、加强指导,做好材料审核。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推荐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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