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工业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2023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计划,我局拟对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标准:适用一般流程(全流程)审核验收通过的,奖励资金2万元;适用简易流审核验收通过的,奖励资金1万元。如奖励预算资金额度不足,将以预算资金额度为限,按比例下调奖励标准)。请根据我局已公布的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组织企业自愿申请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金申请
名单内企业凭填好相应内容的《汕头市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原件)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请,同时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一式一份)。
二、审核和资金下达
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奖励资金申请函、《汕头市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加具审核意见的《汕头市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局将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奖励资金计划。
附件1:汕头市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汕头市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