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申报范围,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按企业自愿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光盘),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汇总后于8月1日前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1890304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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