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评审,2021年度共77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汕头市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企业名单.docx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