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与《通知》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开展项目申报。
二、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请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粤工信节能函[2021]7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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