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级行政管理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19〕55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濠江区工信局会同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汕头市源润塑胶厂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验收。经濠江区工信局上报我局,现将通过的名单予以补充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汕头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补充)(2020年度第一批)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
抄送:濠江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汕头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补充)(2020年度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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