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 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号)(下称《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积极申报。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 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97 号,可登陆工信部网站查阅)要求对照推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的具体要求及基本条件。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五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
请各申报企业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按《通知》附件表格汇总,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迳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 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号)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唐 能 88992015;市发展改革局,程 榛 88280156;市科学技术局,唐国成 88426652;市生态环境局,林 菁 8862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