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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 2021-04-26 16:21:1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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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1号)(下称:《通知》)要求,请认真摸查,指导和组织属地符合《通知》规定的企业申报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相关复印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2021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局(迳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按照《通知》规定,原则上我市在3个项目的限额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如全市申报项目数超过3个的,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原则在3个项目限额内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1号).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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