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21号)(以下简称《入库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做好我市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等2个方向。(具体详见《入库通知》附件1,2)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储备。请各单位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入库通知》及其附件申报指南等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入库申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二)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
1.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各单位组织企业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办进行填报。(为保证网上填报资料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请各单位组织企业在数字工信平台申报完成后,再让企业导出纸质版本通过线下提交。)
2.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资料(项目推荐文、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入库通知》附件3、4)、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汲取以往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压实责任,高质高效有序落实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本次项目入库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项目入库不等同于承诺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相关企业可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自愿申请纳入项目库。
(二)严格把好项目入库“第一关”。各单位要核实申报企业是否具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严格审核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
(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产业创新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项目申报企业、项目推荐单位均对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科室:制造业创新科,电话:88992011)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