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4〕1528号)要求,我市开展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请各区县工信部门做好属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申报认定第23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服务指导工作,并于8月14日前(网上填报系统于6月24日零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7月31日24时前完成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将推荐上报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纸质申报资料(或企业变更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科室:制造业创新科,联系电话:0754-88992011,电子邮箱:stgxjc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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