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经济发展局,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1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24〕8504号)要求,现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财政资金14556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通知如下:
一、明确下达进度。请各区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予以奖励项目单位,及时将资金项目拨付到账凭证报我局备案,并指导企业按会计准则计入相应科目。
二、明确责任要求。各区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明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确保下达项目完成绩效要求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汕头市2024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安排额度表.xlsx
附件2.汕头市2024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区域任务清单.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科室:技改与投资科,联系电话:0754-88992016)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