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3〕8号)文件要求要求,我局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工信厅<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汕工信函〔2023〕269号)组织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题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属地工信局初审后上报,经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资料评审。拟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并予扶持(按评分高低排序),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6月20日—6月27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754-889920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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