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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 2021-06-15 15:46:3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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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对应要求详见附件1、2、3)。

      二、组织项目入库有关工作流程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指引,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请于6月2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附件4)。

      (二)报送项目完工评价材料请各区县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完工评价资料,于7月10日前将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项目完工评价纸质版材料及上报文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并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好完工评价相关工作。

      (三)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请各区县工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通过完工评价的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用途入库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推荐上报文、项目入库情况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

      三、做好项目入库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完善制度。请在认真总结以往项目入库工作基础上,规范项目入库的组织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制度的完善工作,压实责任,规范程序,高质高效有序落实项目入库工作。

      (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原则上对全部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2022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将不安排资金预算。

      (四)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各辖区工信部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附件:1.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申报工作指引  ( 附件1-3下载 )

         4.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摸查汇总表

         5.项目入库情况表

         6.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jcxk@126.com)


    抄送: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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