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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2021-03-31 17:15:5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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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平区、澄海区、濠江区、潮南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13号)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财政资金84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二、明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规定明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确保下达项目完成绩效要求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88992011,邮箱:stgxjc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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