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 > 业务工作 > 无线电管理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2025-02-20 10:47:10
  • 来源: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加强无线电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无监函〔2025〕8号)的工作部署,根据《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要求,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2025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人员安排

      为切实将各项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姚红超担任,副组长由无线电管理科科长黄奕瀚和汕头无线电监测站站长林少龙担任,组员由无线电管理科和无线电监测站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实施2025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并组织协调区县工信部门配合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二、检查计划

      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深刻认识到加强无线电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责任担当,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按照《2025 年广东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各项行政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做好政策宣贯,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传播依法用频设台、依法生产销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意识。同时积极发动县区无线电管理力量,摸查辖区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发、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等主体相关情况,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具体行政检查工作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三)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严格规范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结合国家和省涉企“综合查一次”的要求,对同一行政检查对象能合并实施多项检查内容,应一并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无线电管理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充分适用减免责相关规定,推进与全面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四)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电磁环境清查工作

      今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情况清查”专项检查。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后续印发的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年度行政检查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强化监管相关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站)、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等有关情况,保障各类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通信安全顺畅,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提供安全有序的电磁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2025年度上下半年行政检查进度表。在行政检查和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及时向省厅(无线电监督处)反馈。

      

      附件:2025年汕头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et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