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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5-29 17:14:4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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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科室,无线电监测站:

      为进一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请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汕头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经营秩序,推行信用等级监管与执法频度相结合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不断完善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分级为抓手,以执法监管为手段,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执行力度,全面建立,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

      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象

      1.汕头市辖区内的在用无线电台站、业余无线电台站、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主体。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管理和惩戒,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健康发展。

      (一)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

      1.对在用无线电台站和业余无线电台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按照3%的常规比例进行抽查。

      在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云平台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库和在用台站库中导出汕头市辖区内的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单位和业余无线电台站执照的业余无线台站,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应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不少于20个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单位和不少于10个业余无线电台站进行行政检查。

      2.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按照4%的常规比例进行抽查。

      以在汕头市注册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主体名录为基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0个检查对象,形成检查对象名单,并细化抽查任务,分发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检查的各部门分别随机抽取本部门执法检査人员2名,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对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二)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监管对象按照100%的比例实施检查。

      1.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风险高,依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要求,对我市民用爆炸物品经营单位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检查。

      2.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无监函〔2023〕15号)的工作部署,对一类无线电台(站)、卫星地球站、发射功率100W(含)以上广播电台以及350M、800M集群通信系统电台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检查。

      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执行原则

      此方案旨在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与各具体法规相结合执行。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经营行为,不参照此执法模式执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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