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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 《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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