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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汕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的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民主评选预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评选审议,现将申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的2019年汕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9名候选人、先进集体30个候选对象名单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预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二、预公示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6日。
三、受理单位:汕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地址:汕头市招商路29号;邮编:515011;联系电话:88273470;传真电话:88442480。
汕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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