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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遏制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旭亮、朱苏琴;电话/传真:0754-81888755;邮箱:ybjzck@126.com;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320;邮编:515041。
附件:1.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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