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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府办〔20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汕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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