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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人社〔2022〕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协会:
根据《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由我局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12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9年施行以来,激励了我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争先创优,为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更好地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精神,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我局对《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wps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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