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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经信〔2018〕209号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汕头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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