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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11〕8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11〕89号)文件精神和《汕头市2011年规模(限额)以上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发展责任目标》的要求,现对金平区2011年规模(限额)以上等指标的发展责任目标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2011年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预期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金平区2011年规模(限额)以上工业、批零住餐业发展责任目标表分解表》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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