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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汕头市金平区2009年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0-03-12 11: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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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09〕8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金平区工商局《汕头市金平区2009年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一日

 

 

                 汕头市金平区2009年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现场会议精神,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以及上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黑网吧”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全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本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查处取缔“黑网吧”,使“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网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黑网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李俊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金平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关工委、区文广新局、市供电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详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黑网吧”经营户,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部门加强对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黑网吧”一经发现要及时通报并配合区工商、文化等部门进行查处取缔。

      (三)区文化部门加大对“黑网吧”的清查力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通报并协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要及时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或已到有效期限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名单向工商部门通报。

      (四)区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自审批的电脑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生超范围变相经营行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配合查处。

       (五)区委宣传部门加大对整治“黑网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职能部门整治“黑网吧”的情况,公开曝光“黑网吧”典型案件,宣传“黑网吧”对社会的危害性,为整治“黑网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六)团区委、关工委加强对青少年网络文明的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上网行为。

     (七)电力供应部门根据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切断上网电源。

     (八)电信、移动、联通等互联网接入提供单位要加大对网络的管理力度,不得向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接入服务;发现有从事非法网络经营活动的要及时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黑网吧”,要立即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切断网络接入信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各互联网接入提供单位应于7月1日前将全区互联网上网接入情况通报区工商局;对新接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每月1日将上一月份新接入的情况和名单通报区工商局。

      (九)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的原则,相应成立整治“黑网吧”领导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区整治“黑网吧”的工作部署迅速组织行动,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黑网吧”,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各社区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黑网吧”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向街道汇报摸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街道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黑网吧”的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制定查处取缔“黑网吧”行动方案。

      (二)第二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为查处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明确职责,采取措施,全面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行动,并于7月31日、8月31日分别将当月的查处取缔工作情况上报区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区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处。

     (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对整治“黑网吧”工作进行自查,形成工作总结于9月28日前报区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整治“黑网吧”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抓好抓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查处取缔“黑网吧”的相关政策法规,利用媒体及时报道曝光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情况;要开通群众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举报“黑网吧”行为,形成共同围剿“黑网吧”的社会氛围。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做到发现一户,查处取缔一户,建立联合打击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在专项行动中查处取缔的“黑网吧”通知互联网接入单位,尽快切断互联网接入服务。

     (四)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整治“黑网吧”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采取听汇报、明查暗访及收集群众意见等方式,加强对整治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不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单位,区监察部门将予以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

       附:汕头市金平区2009年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

 

汕头市金平区2009年查处取缔“黑网吧”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俊(区政府)

副组长:纪惠波(区政府办)

陈鸿进(金平区工商局)

        林秋建(金平公安分局)

成  员: 刘锦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

杨发崇(区人民法院)

修佳佳(团区委)

王文奇(区教育局)

张  群(区民政局)

潘玉蓉(区财政局)

陈奕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黄锡丰(区监察局)

李  楠(金平区工商局)

刘镜松(区关工委)

陈卫中(市供电局)

陈  波(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

陈伟华(中国移动汕头金平分公司)

林树明(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平区工商局(电话:0754-88604695),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金平区工商局李楠任办公室主任,金平公安分局周明璇、区文广新局刘锦城、金平区工商局郑辉平、金平区工商局林端来、金平区工商局林凌宇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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