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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转发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0-02-27 02:1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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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金府办〔2009〕60号
                         转发汕头市金平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打假办(金平区工商局)反映。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汕头市金平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金平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转发市打假办关于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55号)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的目标
    在区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街道和成员单位共同关注掌握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优势,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打击制假售假及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势头,从根本上铲除我区假烟生产能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行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区政府成立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平公安分局局长黄光石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许创生同志任副组长,区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打假办。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部署,按职责分工开展专项行动,并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行动的重点范围和区域
    重点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案件;继续开展打击假烟制品运输分销违法活动,突击清查货运站、货物中转站,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分销违法案件。
    重点区域为岐山街道、广厦街道、光华街道和东墩街道。
    四、行动的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5日。调查摸底,收集信息,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获取情报信息。
    第二阶段(行动阶段):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12月15日。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对经营成熟的案件,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破案行动。部署力量对全区各印刷、制作产品商标标识企业场所进行巡查、监控,对涉案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处;清查货运站、货物中转站,堵截假冒烟草制品经我区分销至外地的通道。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2月中旬至月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并针对开展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专项打假行动存在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巩固成果,深入开展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查处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是当前我区卷烟打假工作重中之重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在区委、区政府统的一领导下,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加大对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违法活动的整治力度。
    (二)加强协调和配合,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专项行动中,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并取得实效。行动期间,区工商部门负责实施对印刷、制作产品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管,对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及储运假冒烟草制品的货运站、中转站的查处;区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涉嫌经济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查处储运假烟草制品涉案车辆的拦截;区文广新部门负责加强对印刷、印制企业的监管,对涉假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专项行动中,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做好情报信息的沟通和资源共享。同时,各街道要发挥属地管辖的优势,密切注意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要在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反映情况及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组织全面的清理整治,坚持“破大案、端窝点、打主犯”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在行动期间破获几个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的大要案件。
    (四)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落实打假责任制结合起来,要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促进打假工作的有效开展。对管辖区域内制假售假行为熟视无睹、查处制假售假行为不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按照省政府《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其他干部、群众起警示和鞭策作用,从而切实落实打假责任制。
    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应将专项行动整治情况于12月5日前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林玲,联系电话:88200411,电子邮箱:stjp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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